2009年5月24日 星期日

晴海時事閤 (1) - "有共識, 就沒有通識"

寫左幾篇音樂blog, 寫番篇時事blog先:


早前有線新聞, 請了陶傑答一份通識科既試題,再找3個通識老師評分 (他們不知道答卷者的身份),結果3個老師中,兩個評他不及格,而且每一題得分的差別也很大, 這說明了甚麼?


考評局解釋說, (1)所有專業評審都有主觀成分,就如奧運跳水的評判一樣,而且每分試題都會有兩個或以上的人評改,(2) 每條題目會先由一個小組討論出一個評分的共識,才會進行評分,這可以減少主觀成分


陶傑反駁: (1)用奧運跳水比喻為通識考試,實在牽強,因為跳水總有一些客觀標準,例如水花的多少、動作是否完滿,總不會出現一個滿分,一個零分的情況吧!  (2) 通識是考學生的個人見地,如果所有題目都要有共識,就沒有通識


本人不是陶傑的擁躉,但對於"通識考試"這概念真的不敢苟同。不是我反對通識教育,而是我認為,通識教育絕不應以考試形式進行.  想當年我考會考時是有指定課文,要背文言文和詩歌,政府要求學生讀通識, 無疑是一個好的轉變, 但是, 讀通識是為了甚麼?  除了增加學生的時事觸覺,更重要是令學生有批判思維,有主見,有創意。但一旦"通識"變成了"考試",情況就不同了。學生為了避免答一些過度爭議性的答案,為了避免因思想過於偏激而得0分,為了減低風險,便要收歛起創意和主見,去答一些一定不會錯的正路答案,特別是在政治問題上,你敢在試卷上批評中央、批評特首的缺失嗎?  考評局也說,每條題目都會有評分的共識,更加證明"大路"、"安全"的答案才是上策,這不是和"令學生有批判思維,有主見,有創意" 的理念背道而馳嗎?


這根本是制度的問題,"通識"變"考試",就是抺殺了通識的意義。通識可以是作文題目,可以是辯論題目,但不可以是一個有implicit答案的考試題目。有甚麼解決方法?  我想,現今我們已不需要靠考試去強迫學生學習,我們中學也會有一些不用考公開試但又一定要上的課如體育、美術、德育等。如果政府想把"通識"變成全港學校的要求,可考慮採取大學的"學分制",要求學生完成一定數量的通識活動,如獲認可的演講比賽,徵文比賽,辯論比賽等,這一科可以出現在公開試成績單上,只有pass和 fail。我想這也可算是一個可行的辦法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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